近期蘇迪勒颱風重創全台,從事風災期間搶修工作更是意外頻傳台塑仁武廠房在颱風期間停電緊急派員搶修,未料43歲許姓工程師不慎觸電,緊急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急救仍回天乏術。另外,颱風重創全台多處的供電系統,許多地區都在執行復電修繕,日前台電人員在進行高壓線搶修工程時誤觸高壓電線,當場暈厥,造成全身20%燒燙傷

近年來,台灣工安意外與職災案件不斷,去年七月修法上路之「職業安全衛生法」,不但擴大勞工適用範圍, 更增訂「防過勞條款」,不過現在台灣勞動職場中,許多事業單位對於職安法條之規定仍舊置若罔聞。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專業講師黃竑鈞表示,過去勞安法重視職場安全、衛生的管理,但是歷經過勞死案例頻傳後,職安法更加重視勞工在職場中「健康」的保障。並且將職安法由執法納入本法中,強制規定執行。另外,職安法更重於意外發生前的職災預防,若職場中涉及危險性機械、化學藥品等工作內容時,職安人員對於職場風險評估與監督就更為重要。事後固然需要檢討,但唯有透過不斷地注意細節才能事先預防,別等職災發生後才驚覺事態嚴重。

林由敏認為,企業雇主應該視職業安全衛生更先於職災,將職災可能發生的要素防患於未然,尤其是中、高度危險工作,更急需聘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來預防職業災害,保障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不應被視為削減企業獲利的因素,徹底落實勞工安全,也是企業管理的進步展現。唯有建立起安全無虞的工作環境,才能杜絕不斷發生的工安意外與血汗工作,還給勞工一個合法、安全的工作環境! 建議政府也應展現公權力,加強職業安全衛生方面之勞動檢查,建立有效監督機制,才不會使該法空有條文卻無從落實! 

《職業安全衛生法》上路後,適用產業類別擴大,未來許多企業皆需依規定聘僱安全衛生管理員,並從1046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全面改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明定需考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照才具資格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然而,門檻提高後,全國至今仍有許多職安管理員的缺額,考取一張國家級的專業證照,不但可於求職時證明自身於職業安全衛生之領域的專業能力,更是在經濟不景氣的年代一份就業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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