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7月3日總統公布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即將於103年7月3日正式施行,面對20年來最大幅度翻修的職安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嫻熟勞動法的資深講師黃竑鈞提出呼籲,職安法將適用於各業,有關各事業的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考量到不同事業規模、工作性質及其風險等級等特殊因素,對於適用職安法的事業,均須及早落實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辨識、評估及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必要控制措施,透過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以強化全員勞安意識。

 

黃竑鈞指出,職安法總條文計55條,修正重點含括六大面向,其重大變革之一,係屬將現行勞安法第5條第2項規定,為防止通道、地板、階梯及未採取充足之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預防須以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防護;有鑑於現行第2項「安全設備妥為規劃」之要求不足,爰調整修正移列為本法第6條第1項「設備及措施」第13款至第14款。違反本項規定,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致發生死亡職業災害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8萬元以下罰金;並得公布事業單位、雇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

黃竑鈞比較分析現制勞安法與新制職安法兩者之主要差異,詳如下表所示:

為因應職安法新制即將於7月3日上路,黃竑鈞提出下列建立完善的職業安全衛生安制度之積極作為,謹供各業參採,各業可依不同事業規模、工作性質及其風險等級等特殊因素規劃實施,以完備管理措施:

一、規劃企業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與理念
二、擬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與制度
三、全面推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四、積極建立全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意識」
五、成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組織及委員會
六、設置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
七、擬定職業災害防止計畫、進度表及執行成果報告
八、訂定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進度表及成效評估
九、依據法令規定訂定適合需要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十、擬定承攬商工作安全危害告知、定期召開協議組織、巡視、聯繫、安全衛生管理及職災預防計畫
十一、建立危害通識制度及危害物質安全資料表
十二、擬定年度自動檢查計畫、實施流程及定期檢查
十三、訂定健康管理及年度健康檢查計畫
十四、辦理健康促進及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五、職業災害調查及善後處理流程
十六、職業災害統計按月填報
十七、擬定緊急應變及災情應變模擬演練計畫
十八、推動安衛活動提高員工對安衛工作的興趣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 林由敏表示,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及職安工作者,應配合「職安法」六大面向修正要點,針對「職安法暨其施行細則」條文逐條內涵進行解析,方能熟悉修法後之主要差異,及早預為因應,建立完善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採取有效的防災作為,將「職安法」應行辦理事項落實在日常執行的管理作業上,以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預防職業災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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